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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进入转折期

2018-08-15 15:28:04  来源:法治周末报

摘要:在法律层面,应进一步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用更加创新、低成本、批量化、数字化的方式对金融体系的“毛细血管”动手术。在催收监管领域,需要制定相应的基础政策,解决催收效率低、污名化的问题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
 
7月23日,网贷平台聚有钱发布公告称,市场生存环境恶化,投资者信心不足,大部分借款人还款意愿降低,主观上存在恶意逃废债行为,对平台经营产生了重大负面影响,决定良性退出网贷行业。
 
而因“逃废债”暂停业务的平台,不止聚有钱一家。部分借款人在行业波动期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不但加剧了网贷平台的风险爆发,还增加了出借人合法权益保障的难度。
 
8月8日,围绕网贷行业的信用风险管理与投资者保护,数十位来自互金协会、法学界和企业的嘉宾在法治周末报社举办的“金融科技时代的信用风险管理研讨会”上,对网贷平台的信用风险与贷后管理等热点话题进行了探讨。
 
研讨会上,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认为,互联网金融发展至今,进入了关键的转折期。
 
金融科技带来的风险
 
金融科技的高速发展改善了我国中小微企业在传统金融市场融资难的困境,改变了投资门槛高、小额投资渠道匮乏的现状,而网贷平台则在其中起到了主要的作用,承担了中小微企业无法从银行借贷后的借款项目。
 
北京市互金协会秘书长郭大刚指出,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在网贷平台中的占比相对较高,已经超过50%。一旦借款企业资产质量劣化,就不可避免地波及到网贷行业。“当中小微企业出现问题后,风险传递蔓延,个别违规平台倒下、退出,紧跟着一些合规但运营能力不足的平台‘冤死’,最后网贷行业风险密集暴发。”
 
6月以来,国恒金福、小诸葛金福等平台因资产端出现逾期、资金链断裂而暂停运营,更有唐小僧等平台的实际控制人跑路造成市场恐慌,导致投资者集中提现、撤回资金,平台陷入挤兑风波,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其实,网贷平台是小贷的线上化,是一个民间借贷的撮合平台。”北京大学新金融和创业投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文表示,作为一种金融科技,网贷模式在早期互联网金融创新时以技术主导进行了大量的监管套利。近年来,互金企业以资本偏好为导向,而迎合资本的过程本身就带有风险。
 
但风险不能被完全消除,更不能放任其在市场上肆虐。杨涛认为,从系统性层面上看,目前风险相对可控,不至于给金融稳定带来巨大的冲击。但网贷平台、支付企业、银行的非系统性风险正在萌芽,一旦积累,非系统性风险将可能向系统性风险过渡。
 
那么,如何应对这样的风险?
 
在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看来,最关键、最重要的部分是从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上甄别真正的金融科技创新,进而严控和防范金融风险,而无论从金融监管、企业自身还是社会角度,都需要综合发力来防控信用风险。
此外,为了及早发现、提示风险,尽早尽最大程度地挽回消费者的损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上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登记披露平台、统计监测平台和举报平台,开展了相关监测工作,并出台了网贷业务信息披露标准、资金存管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等配套标准。
 
不过,互金协会上线的这些平台主要面向会员单位,数据也都来源于会员单位。对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统计分析部主管王天晰称,协会正致力于推广面向整个行业的非会员单位来开展统计工作。协会还计划将司法大数据中的涉诉情况使用到信息共享平台中,进一步提高整个行业的信用风险控制能力。
 
监管助力网贷行业净化
 
网贷平台数量众多,这其中不乏不规范的平台、经营模式有瑕疵的平台和经营不善的平台。郭大刚直言,自去年起,这些平台逐渐被淘汰,其实是正常现象。
 
事实上,对于当前爆雷的平台,需要区分其本身是“坑蒙拐骗”,还是经营能力不足,或者是受到环境和周期的影响。有些平台关注客户,收益率不高,出现问题多是受整个行业的影响,难以持续经营;有些平台的高收益、高返利,本身就有问题。
 
杨涛指出,监管更多解决的是“好人办坏事,或者慵人办不好事”的问题。对于另有企图的平台,需要立法、司法、执法综合来解决,不能只靠监管部门。
 
刘英也认为,不能对所有的P2P企业“一刀切”,这样可能使真正为实体经济、为小微企业提供支持的网贷平台出现挤兑风险,而应该甄别真伪,支持正规经营的P2P企业。P2P企业首先要严格精准定位在信息中介上,严控不能触碰自融、资金池等13条红线,以防风险为先,真正树立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加强严格的内部控制。
 
正如陈文所言:“除了政府监管外,网贷行业内人士也需要给自己套一个紧箍咒。一些网贷平台需要进行价值上的重新定位,如果真正做到了满足政府要求的普惠金融,网贷平台的风险不会太大。”
 
不过,识别平台风险,区分平台优劣,需要以监管的认可为前提。凡普金科创始合伙人、CEO董祺提出,如果监管对网贷行业有明确的认可和定位,与传统的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合作将会变得容易,投资者也容易分辨平台的风险。
董祺表示,在法律层面,应进一步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用更加创新、低成本、批量化、数字化的方式对金融体系的“毛细血管”动手术。在催收监管领域,需要制定相应的基础政策,解决催收效率低、污名化的问题。
 
据介绍,从今年8月1日开始,凡普金科旗下的网贷平台爱钱进,针对网贷争议解决上线了仲裁机制。通过仲裁机制的引入,使遏制借款人恶意逾期等老赖行为有了新的保证,这也是对监管要求全力做好出借人权益保障的积极响应。
 
建设信用环境是长期工作
 
网贷行业密集爆发的道德风险、信用风险,除了一些从业机构恶意开展违规业务外,还体现在部分借款人恶意欠债、过度举债。
 
此次“雷潮”问题,已经从经济层面蔓延到社会层面。郭大刚指出:“这同时也暴露出网贷行业市场服务保障机制不充分,制度供给严重不足,征信、信用等金融层面的基础保障设施不完备。” 此前,接入征信系统的网贷平台并不多。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室副主任尹振涛分析,网贷平台接入征信系统不仅是成本的问题,央行的征信体系带有行政化色彩,对接入准入门槛要求很高。尽管互金协会倡导接入百行征信,但推进起来仍然不易。
 
而未接入征信的平台也为“老赖”的横行提供了可乘之机。在已倒闭的平台债务人当中,部分借款人采取故意失联、将平台联系电话加入黑名单等恶意手段逃废债务。
 
尹振涛透露,一些大额借款人主动联合举报网贷平台非法集资、诈骗,以期达到逃脱债务的目的。甚至有些“老赖”假扮出借人,在微信群、各类自媒体中造谣。网贷行业的负面消息不断,让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失去了信心,加速了平台瘫痪。
 
8月12日,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联合召开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及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在会议上提出了十项举措应对网贷风险。其中,监管部门明确要加大对恶意逃债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为防止风险进一步爆发,采取一定行政性措施,解决当下的毒瘤是必要手段。杨涛认为:“从长期来看,还需要从信用环境、法律层面、技术与业务的标准化层面、金融消费者保护等层面作出制度性的建设。”
 
据此,刘英建议,解决信用环境的问题,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强行业协会的自律意识,增大黑名单曝光力度,搭建一张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诚信大网,提高违法者、失信者违约成本,严惩失信者和黑名单上“老赖”,监管企业与行业中介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监管抑制了扰乱市场的行为,其根本目的是保护投资者。而如何推进投资者保护,却是一个系统工程。
 
尹振涛认为,网贷平台作为传统金融机构的补充,其两端的从业人员和借款人的金融素养相对传统金融机构较低,投资者缺乏金融理财知识,这也大大增加了网贷平台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保护投资者,还需加强投资者教育,提升投资者金融素养。网贷平台应筛选出适合网贷的投资者、需求真实有效的借款人,保障投资者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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