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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信息部主任 向东】把握新机遇 筑造新优势 积极推动保险业金融科技健康发展

2018-01-11 09:06:55  来源:金融电子化

摘要: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金融科技(FinTech)成为时代潮流。 以数据和技术作为核心驱动力的金融科技,在为人们提供个性化和便捷化金融服务的同时,正在成为改变包括保险在内的金融行业生态格局的重要牵引力。从监管层面,如何积极利用金融科技发展成果并应对其可能带来的挑战,是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 FinTech 保险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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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统计信息部主任 向东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金融科技(FinTech)成为时代潮流。
以数据和技术作为核心驱动力的金融科技,在为人们提供个性化和便捷化金融服务的同时,正在成为改变包括保险在内的金融行业生态格局的重要牵引力。从监管层面,如何积极利用金融科技发展成果并应对其可能带来的挑战,是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
 
 
信息化建设为保险业金融科技发展厚植了基础
 
金融科技的发展,信息化是前提。近年来,我国保险信息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通过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为保险业取得长足发展提供了关键保障,为加强保险业风险管理提供了重要手段,也为保险业金融科技发展提供了必要前提和重要平台。
 
1.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保险机构IT治理机制不断健全。全行业近90%的保险机构设立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并不断完善工作职能,信息化治理组织机制基本搭建完成。
 
二是资金人力投入不断加大。保险业信息化投入保持在年均增长5%以上,信息技术队伍不断壮大,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三是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不断提升。60%以上的保险机构已经自建信息中心,部分保险机构自建了云平台,逐步建立起统一协调的信息化应用体系,有效推进资源整合。
四是行业监管有效加强。积极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动保险业相关制度标准的修订完善和普及推广,并鼓励行业信息化应用和科技创新,成立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为推动行业数据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信息化支持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优化运营管理。保险机构将信息技术运用于包括综合办公、人力资源、流程标准化、权责管理和法律事务等日常运营各环节,有效提高了企业日常运营效率和决策支持水平。
 
二是助力业务发展。业务财务经营类系统数量持续增多,占到信息系统总数70%以上,大大提高了业务拓展、客户服务的效率和水平。部分保险机构借助信息技术实现了业务的全国集中处理,有效提升了整体运营效能和资源共享力度。
 
三是拓展新兴渠道。保险机构利用信息技术持续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和电子保单应用,将互联网销售(包括网站和移动终端)和电话销售作为业务发展的重要渠道,电网销保费收入比例不断提高。同时,构建移动业务平台,在客户服务、移动展业上取得积极进展。
 
四是加强风险防范。保险机构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建设了电子化的风险预警、内控合规和审计等系统以及安全认证门户,提升内部管控技术水平和刚性约束能力,同时积极落实等级保护制度,提高灾难恢复和应急响应水平,有效应对和防范信息安全事件风险。
 
3.新技术运用方兴未艾
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保险业应用不断深入,为保险业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人保财险、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中国太平等保险公司纷纷建设大数据应用平台。全行业已有60余家机构与社会化云平台合作,云上应用如淘宝保险、微门店、公众号、渠道整合等越来越丰富,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促进了产品创新。
 
此外,区块链、无人机、机器人、人工智能、生物识别、基因检测等新技术也在保险业逐步得到应用,保险公司依托新技术更加准确地进行风险识别、预警和管控,扩大保险风险保障覆盖范围。在区块链应用方面,众安在线突破传统模式,将区块链技术与养殖产业结合,打造“步步鸡”绿色生态养殖品牌项目,有效探索精准扶贫新路子。在服务共享经济发展方面,众安在线、太保产险、锦泰产险等保险公司针对共享单车推出专门的保险产品。
 
 
金融科技给保险业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金融科技通过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创造性地应用于金融领域,从根本上变革了金融业的生产方式。正因如此,金融科技为包括保险在内的金融行业带来重要发展机遇,但同时也使行业面临不少新的风险挑战。
 
从发展机遇看,当前,新技术革命特别是信息技术革命正在以指数级的速度快速向前发展,新技术与各行业之间每天都在进行化学反应,产生新的融合点。本轮新技术革命是保险业不容错过的历史性机遇,为保险业提供了强劲的科技驱动力,推动保险业务经营发生重大变革。
 
一是扩大承保范围。移动互联网与大数据的发展,让保险公司分析利用以前无法掌握的海量数据成为可能,一些原本不可保的风险转化为可保风险,例如当前已经借助大数据技术推出的航班延误险、退货运费险等。
 
二是精准风险定价。车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的发展,让保险公司可以收集到车辆的行驶轨迹、个人日常活动情况,从而能够更全面地描绘被保险对象的风险特征,实现精准风险定价。比如阳光财险利用大数据分析,探索基于GLM和机器学习方式定价。
 
三是优化核保理赔。保险公司运用图像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极大优化车险、农险、健康险等领域的核保理赔服务。蚂蚁金服推出的车险“定损宝”“车险分”;人保财险使用物联网技术进行危房监测;安华农业在牲畜体内植入设备记录信息等等,都属于这方面的应用探索。
 
四是精细客户服务。保险公司整合利用公司内外部数据资源,横向打通数据链条价值,以客户为中心,对客户进行画像,进一步深入洞察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更贴心的服务。比如阳光集团通过对用户行为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客户画像,指导产品投放。
 
五是提高运营效率。保险公司利用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优化内部运营管理流程,利用人工智能替代原有需要由人力参与的岗位,如客服、出单等常规性、重复性岗位,甚至核保、核赔、精算等需要较强专业知识的工作岗位,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从面临挑战看,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新技术应用对保险理论的直接挑战。大数法则、精算理论、统计理论是保险机构风险计量的核心技术基础。传统风险计量的数据来源于抽样数据、历史数据、静态数据。随着新技术应用的深入发展,保险机构能够获得全量数据、实时数据、动态数据。例如人们日常使用手机的行为数据、车辆的行驶轨迹数据、智能手环手表等可穿戴设备的运动数据等,让保险机构可获得的数据维度和数量得到极大丰富和拓展,对保险理论特别是保险风险计量的理论和技术基础产生根本性冲击,直接影响保险产品定价、设计等核心业务。保险业基于大数法则的精算理论可能被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所颠覆。
 
二是商业模式快速革新的挑战。新技术背景下,保险客户可以很方便地获得产品、费率、服务等信息,对个性化保险产品和服务需求强烈,更加注重消费体验,并且消费日趋场景化、高频化、碎片化。未来的保险商业模式将更加注重以客户为中心,传统的保险机构必须实现由以“产品为中心”向“客户为中心”的转变,这是巨大的转型和挑战。
 
三是新技术固有的两面性和网络安全风险的挑战。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地看待,新技术应用也不例外。新技术在为行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其伴随的网络安全风险不容忽视。从云计算应用看,云端服务带来存储与计算能力大幅度提高、成本大幅度下降,但云计算非驻场外包集中度风险值得关注。云平台海量数据汇集可能使单体风险演化为系统风险。大数据时代,人们一举一动都在被记录,个人隐私数据滥用风险增大,可能引发法律纠纷问题,也会威胁到人身安全。同时,不同于精确的因果关系,基于大数据的相关性分析是近似的、多维的,对工作的指导价值也需要时间的检验。从移动互联网应用看,越来越多的保险机构通过移动互联网、APP展业销售,风险敞口较之以前更大更宽,一些系统在缺乏第三方安全测试情况下快速上线上马,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看,在客户服务、理赔、承保等环节开展实质性、带来便利的同时,保险业作为数据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人力劳动的挤出效应值得关注。从区块链技术看,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共识机制和价值互联网的基石,对现有中心化的监管方式、公共平台、集中作业等都会带来不小的冲击,需要认真研究加以应对,同时其本身的高耗能、存储要求高、交易效率不高、加密算法安全性和有效性等问题仍没有彻底解决,这些都是规模化应用的障碍所在。
 
 
保险业金融科技发展与监管的若干思考
 
金融科技在保险业日益广泛深入的应用,不仅对行业发展带来机遇和挑战,也对保险监管提出新要求。从监管层面,对新技术的应用应该“积极看待、正确引导、趋利避害”,既鼓励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应用金融科技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也有责任做好对新风险的监管,确保行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促进金融科技在行业深入应用
努力创造有利于科技与保险融合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化监管制度措施,对行业金融科技应用给予监管引导。
 
二是抓紧研究制定保险业新技术应用指导意见,坚持市场驱动、政策扶持、企业主导、行业协同的总体原则,着重做好机制设计,通过多种促进机制来调动行业各方积极性,形成新技术应用和自主创新的良好发展氛围。
 
三是探索研究建立保险科技发展指数。通过科学手段采集相关度量数据,对保险机构的信息化和新技术应用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具有行业可比性的量化指数,为保险机构信息化建设提供有效的量化基准。
 
2.切实防范金融科技风险
新技术具有开放性、多源性、数据海量化、场景移动化、处理智能化等特点,新技术应用对网络安全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保险机构要积极构建涵盖保险业务全流程的综合网络安全防范体系,坚持结果导向,防范业务系统运行中断,保持业务连续性;防范数据信息的外漏,保护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防范数据被非法篡改,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不可抵赖性;防范故障导致的数据损失,保证数据安全完整。做好“四防”是防范金融科技风险的根本目标,是确保保险业网络安全的永恒主题。
 
保监会需要积极发挥信息化风险非现场监管系统作用,进一步优化完善对金融科技风险数据采集和指标评价。加强金融科技风险与公司偿付能力评价的紧联系,形成对风险资本的刚性约束。持续开展行业网络安全监测通报和检查,努力做到及时发现行业网络安全风险,及时提示和指导保险机构处置行业风险。
 
3.推进监管科技稳步发展
充分发挥行业基础设施作用,借助监管科技进一步建设并完善监管电子政务平台、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平台等,消除“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打造保险监管大数据平台,积极应用新技术为监管赋能,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实施穿透监管,深入识别新技术创新的保险业务本质,及时纳入现行保险监管框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实施持续监管,持续动态跟踪行业新技术创新的业务发展及风险变化,有效识别各类风险,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逐步实施动态监管,降低系统性风险。
 
三是利用新技术扩大监管数据来源,从保险机构按照监管要求定期报送和专项报送有关数据,转变为保险监管部门主动收集、提取保险机构业务数据、统计数据乃至更小颗粒度、更大范围的其他监管数据,使监管更加精准、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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