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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现“一个人的法庭” 人工智能完全取代书记员

2018-04-25 10:29:46  来源:AI小哥

摘要:近日,在杭州西湖区的人民法院上,通过使用人工智能书记员,完成了一场原告在家中,被告在1200多千米开外的律师事务所,靠智能系统在线面对面的庭审。
关键词: AI 智慧城市 法院
近日,在杭州西湖区的人民法院上,通过使用人工智能书记员,完成了一场原告在家中,被告在1200多千米开外的律师事务所,靠智能系统在线面对面的庭审。
 
  这场“一个人的法庭”,审判法官叫萧方训。这是他在西湖区人民法院工作的第10个年头。79年生的他符合一般人对“70后中国法官”的想象:情绪收敛,脸上带着两条严谨威严的法令纹。
 
  而在时代的AI浪潮下,萧方训身上多了一个特殊的印记。他成为全国第一批使用AI系统的审判法官。2016年3月,国家提出继续深化司法公开,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同年6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率先引进阿里云人工智能ET系统试点,智能系统承担起“书记员”,与萧方训为伴。
 
  萧方训表示:“70%的案件,法庭上都不需要人类速记员。人工智能书记员的准确率远超过一般书记员。它有着超级的打字速度和惊人的正确率。并且,人工智能书记员具备双声学模型,即便是H和F不分的温州口音的也能识别出来。此外,人工智能’书记员’还会提前学习所有的卷宗,即便卷宗有10000页。”
 
  事实上,AI代替书记员只是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广泛应用的一个缩影。
 
  自2016年11月,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上,首席大法官周强指出:“将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到201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将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之一,再到2018年,“智慧法院”建设成为今年“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一个亮点和闪光点,可以说智慧法院建设是法院建设的重要任务和攻坚工程,目前已经取得一定的规模。
 
  1、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大致分为四个层次
 
  基于语音识别的应用:除了庭审语音转化、诉讼服务机器人问答外,语音识别技术还将可以将电子化的证据与语音关联,在庭审、合议或法官撰写文书时实现语音提取、推送证据,大大提升审判效率。如果技术再进一步,未来法官合议案件时,机器可以通过语音识别对各个法官的观点进行归纳、整理,厘清共识和分歧。
 
  基于图像识别的应用:图像识别系统通过读取、分析电子化卷宗,抓取重要因素,并分类标注。例如把犯罪动机、犯罪时间、犯罪工具等一一以不同颜色打上标签,并予以比对,分析犯罪嫌疑人前后供述是否一致、行贿人和受贿人陈述是否一致,甚至可以判断、提示程序违法问题。
 
  基于证据指引的应用:将证据指引嵌入系统内,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判断,进而识别是否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当然,在这个问题上,刑事案件要相对容易实现,因为达到“排除合理怀疑”即可,而民事案件受利益衡量、价值判断、个案因素制约,证据判断要更加复杂。
 
  基于法律知识图谱的应用:将法律条文、裁判要旨进一步拆解,方便机器深度学习,进而通过图像识别、语义分析,自动将案件要素与“类案”匹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类案推送”。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处处长何帆认为,在未来3-5年,人工智能技术倘若能够基本实现上述设想,已是难能可贵。
 
  2. 人工智能技术司法领域已实现场景化应用的实例
 
  轻点鼠标,就可以对全省法庭庭审情况进行巡查;轻按图标,就可以打印裁判文书;轻触屏幕,就可以通过手机完成网上立案……当大数据时代扑面而来,越来越多的法院实现了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
 
  以贵州为例,贵州省在大数据的研发和应用方面已经走到了前列,贵州检察系统在这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在今年“两会”上,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通过大数据运用和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得到明显提升。“我们开发建设了三大系统、六大应用平台,做到司法办案事前有服务,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价。”傅信平解释说,事前,系统会将大量的检察数据、类案情况推送给检察官;事中,在办案过程中,如果发现程序、证据、定性、量刑建议等有偏差,系统会自动提示提醒;事后,系统会将评价分析的情况推送给检察官。
 
  据了解,三大系统是指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提供案件审查(主要是阅卷和阅卷笔录等)、类案推送、文书编写、量刑技术、出庭支持等功能;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在原有统计系统基础上,整合六大平台数据资源,强化数据的关联分析和综合分析,给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大数据智能研判系统,主要是对公检法对同一个案件的办理认定情况进行偏离度分析,为案件质量评查提供方向。六大应用平台是指办案平台、办公平台、队伍管理平台、检务保障平台、检察决策支持平台、检务公开和为民办事服务平台。
 
  通过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贵州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做到了全程留痕、实时监管,除了需要保密的情况以外,所有的信息均对外公开,当事人、律师等均可通过网络查询案件的承办人情况、办理的进度、办理的结果以及类案情况,让司法公正看得见、摸得着。
 
  如今,全国86%的法院已建成信息化程度较高的诉讼服务大厅,各类智能诉讼服务设备层出不穷。如安徽法院使用新一代智能导诉机器人,福建法院自主开发提供多项功能的ITC诉讼服务自助终端。76%的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75%的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这些举措切实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全国100%的法院和93%的派出法庭以及其他各类诉讼服务网点已接入系统,一个北到黑龙江漠河北极法庭、南达海南三沙法庭、东接黑龙江省抚远市人民法院、西引新疆塔什库尔干法院的智慧法院导航系统正在投入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表示,法官普遍反映智能应用可帮助减轻30%以上的案头事务性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法信”平台、类案智能推送系统,实现了辅助资源和相似案例快检智推;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减轻书记员压力,促使庭审高效进行,庭审用时平均缩短20%至30%,庭审笔录的完整度达到100%;上海法院探索裁判文书智能化纠错服务,实现对裁判文书中61项要素的智能分析、自动纠错。
 
  3、智慧法院建设取得了一定规模
 
  “中国成为世界上智慧司法的强国,在我研究的范围里,中国的智慧司法已经超过了美国,走在世界前列。”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表示:“虽然美国起步早,但中国后来居上,已经成为领跑者。现已成为世界上公布法律文书、裁判文书最多的国家,世界各国专家可通过裁判文书了解中国的司法、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该资源库成为介绍中国司法制度、传播中国司法好声音、讲好中国司法故事的重要窗口和平台。”
 
  目前,智慧法院建设已取得这些方面的成果:
 
  所有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截至2018年2月底,中国裁判文书网已收入文书总量达4300万余篇,访问总量达135亿人次,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有影响的裁判文书网。网上直播公开庭审累计直播66万余件,累计访问近50亿人次。“智慧司法”在大数据时代,成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先锋号。
 
  所有公开开庭的案件都进行上网直播。最高人民法院自2016年7月1日起所有公开开庭案件都上网直播,公众可以通过访问“中国庭审公开网”点击“今日直播”,也可点击“案件回顾”播放其他案件庭审录像,截至到2018年3月8日,全国累计直播66万余件,累计访问近50亿人次。
 
  法院专网全覆盖。全国3520个法院、9238个人民法庭和39个海事法院已全部接入法院专网,建成覆盖全国四级法院的执行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人事信息管理系统、数字图书馆等平台,实现了全国法院“一张网”。
 
  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成功推广和应用。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创造性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破解难题,运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不会替代线下诉讼活动和司法人员独立判断,而是通过推动公检法在共同的办案平台上、明确的基本证据标准指引下办案,在辅助法官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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