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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2020年度智慧医疗建设实施办法

2020-05-21 14:26:33  来源: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摘要: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39号)、《黄山市关于2020年度出生缺陷、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智慧医疗建设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黄卫发〔2020〕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关键词: 医疗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39号)、《黄山市关于2020年度出生缺陷、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智慧医疗建设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黄卫发〔2020〕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2020年根据省统一安排,我县开展“智医助理”建设,以实现“智医助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提高乡村两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医务人员的诊疗服务能力和效率。着力破解基层医疗卫生人力资源短缺、技术水平有限等“短板”;优化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服务,加速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改变基层诊疗模式,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电子病历规范化;优化县域慢性病管理与服务,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电子健康卡使用,实现医疗信息互通共享。
 
  二、建设原则
 
  (一)需求导向,创新服务。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信息技术应用发展为牵引,拓展服务渠道,延伸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率,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二)顶层设计,统筹建设。按照省统一的“智医助理”建设规范,明确系统架构、系统功能、安全保障等建设内容;各乡镇、各医疗机构遵照统一规范,结合黟县实际情况,组织项目建设、评估和验收等工作。
 
  (三)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统筹结合“智医助理”建设和卫生健康各项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软硬件资源,发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中心枢纽作用,实现地区医疗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四)强化标准,确保安全。遵循国家、行业颁发的数据标准和全省统一的“智医助理”和“智联网医院”标准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涉及居民隐私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实现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同步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建设“智医助理”系统
 
  1.辅助诊断子系统。建设乡村两级医务人员辅助诊断子系统,依托医学认知智能技术和医学知识体系,在诊疗过程中辅助基层医生全面了解疾病信息并提供所需的知识、经验、方法,协助基层医生对病情进行准确判断,逐步提升基层医生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降低漏诊误诊率;实现与电子病历业务系统无缝对接,减轻基层医生负担。
 
  2.慢病智能管理子系统。建设乡村两级慢病智能管理子系统,利用电子健康卡的身份验证功能,并通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检验检查、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核心业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辅助基层医生进行慢性病分类、分级管理,对居民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分级,形成个性化健康干预方案,提供预约、随访、健康指导、满意度调查等智能化服务,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
 
  3.远程会诊接入系统。将“智医助理”接入现有的远程影像、远程检验、远程病理、远程心电等远程会诊系统,借助电脑或智能移动终端,实现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实时远程会诊。通过电子健康卡核验患者身份后,上级医生可在线实时查阅患者的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检验检查等资料,制定诊疗方案,及时为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为县域分级诊疗提供支撑保障,最终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诊的良好就医秩序。
 
  4.移动终端。每个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一台移动终端设备,实现在移动诊疗场景下的智能辅诊、医学知识检索、共享调阅、慢病智能管理和远程视频技术援助。前期项目建设已有移动终端的基层医疗机构不再重复配备。鼓励以“智医助理”为载体,特别是以移动终端为载体,将医疗信息化其他建设工作嵌入集成其中,统筹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
 
  (二)完善信息支撑体系
 
  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夯实智慧医疗应用基础。升级完善基层HIS系统,推进电子病历录入方便快捷。实现“智医助理”和基层HIS系统、公卫系统、基层LIS系统、基层PACS系统、电子健康卡、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安徽医学影像云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积极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实现检验检查、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等核心数据实时推送。更换淘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旧电脑,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电子政务外网、数字专线或虚拟VPN专网建设,保护居民隐私信息安全。
 
  四、经费概算
 
  “智医助理”项目概算不超过400万元(含市级“智医助理”支撑系统建设硬件费用),由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按4:3:3比例分担。
 
  五、职责分工
 
  (一)行政部门职责。县卫健委负责制定“智医助理”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采购、软硬件安装部署工作;负责升级完善基层HIS系统,协调“智医助理”和基层HIS系统、公卫系统、基层LIS系统、基层PACS系统对接;负责完善信息支撑体系建设,完成网络环境改造,做好与市级平台接口联调和网络互联等工作;制定本地“智医助理”信息系统使用相关政策、制度和规范;负责组织开展“智医助理”培训应用与评估验收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智医助理”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和后期运维费用;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配合做好项目招标采购等相关工作。
 
  (二)服务承建商职责。经招标确定的服务承建商负责开发建设“智医助理”,将系统分级部署在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智医助理”与基层HIS系统、公卫系统、基层LIS系统、基层PACS系统对接;负责信息系统的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负责开展集中培训和个性化培训;招标文件确定的其他职责。
 
  六、实施步骤
 
  1.项目启动(2020年3月)。县卫生健康委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的项目技术方案,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2.项目采购(2020年4-8月)。县卫生健康委完成“智医助理”项目采购和网络环境改造。
 
  3.部署联调培训(2020年4-11月)。县卫生健康委完成“智医助理”部署和本地化改造,开展系统应用培训、上线运行及其他相关系统的对接联调等工作。
 
  4.跟踪评估及验收(2020年8-12月)。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全程跟踪评估,对跟踪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完善;建设完成后及时启动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5.项目总结(2021年1月)。县卫生健康委总结项目建设经验,评估项目建设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健委成立项目建设领导机构,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相关部门要确立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二)加强培训推广。县卫健委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基层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培训,确保受训人员熟练掌握和使用系统各项功能。
 
  (三)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将根据建设需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和运维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按时完成。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强化运维保障。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加强运维保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加强统筹指导。县卫生健康委将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指导推进力度,并于每月23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委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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