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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将推进能源领域央企战略性重组

2018-07-19 14:34:13  来源:丽莎闻道

摘要:下半年将稳步推进煤炭、电力等领域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推动国有资本进一步向符合国家战略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以拥有优势主业的企业为主导,打造新能源汽车、工业互联网等协同发展平台,持续推动煤炭、环保等领域资产整合。
关键词: 能源
 
2018年7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视频会议,会议总结了2018年上半年工作,并对下半年重点工作作出部署。会议提出严控五大风险,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兼并重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市值管理等方面重点发力。
 
严控五大风险
中央企业积极承担三大攻坚任务,特别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债务风险、投资风险、金融风险、资金风险、法律风险提出了防范要求。
 
要严控债务风险,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继续加强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强化对降杠杆减负债工作的定期监测、公开通报和跟踪督导,将相关约束性条款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加强债券特别是短融、超短融债券风险排查,严防投融资期限错配;拓展融资渠道,提升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总结推广市场化债转股和永续债等模式,积极探索开展优先股试点,确保资产负债率稳步下降;强化PPP项目管理,严控非主业领域新增项目投资,妥善化解存量项目风险;高度重视资金链安全,保持现金流充裕,做好应对困难局面的准备,确保稳健经营。各地国资委也要加强企业投融资及负债情况监控,多措并举降低资产负债率。
 
严控金融业务,扎实开展优化整合。严格控制增量,建立金融业务投资企业负面清单,主业整体亏损、资产负债率较高、现有金融业务风险较大或服务主业作用不明显的企业,严禁新增金融业务投资。优化整合存量,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推动中央企业金融业务优化重组,规范有序推进产融结合。开展防范金融业务重大风险督导,进一步加强委托贷款、内保外贷等高风险业务管控,严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贸易业务。
 
严控国际化经营风险,确保境外资产保值增值。坚持规划在先,制定科学清晰的国际化战略,规范有序开展国际化经营。落实企业集团在境外风险防控中的主体责任,明确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不断强化境外项目管理,规范境外经营行为,加强企业间沟通协作和企业内部业务统筹,坚决避免无序竞争,有效防止重复建设,努力形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国际化经营格局。
 
严控法律风险,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持续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将法律审核嵌入管理流程,确保规章制度、重要决策、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全覆盖。 
 
严控安全环保风险,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和环保事件发生。
 
兼并重组业务有增有减
下半年要稳步推进装备制造、煤炭、电力、通信、化工等领域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推动国有资本进一步向符合国家战略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以拥有优势主业的企业为主导,打造新能源汽车、北斗产业、大型邮轮、工业互联网等协同发展平台,持续推动煤炭、钢铁、海工装备、环保等领域资产整合,加快推进免税业务、煤炭码头等专业化整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以重组整合为契机,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同时,大力化解过剩产能,成立中央企业煤炭资源优化整合专项基金,探索市场化专业化重组整合模式,稳步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整合。
 
重组整合不仅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式,也是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更是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手段。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为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指明了方向。可以预见,在一定时期内,并购重组将成为国企改革发展的中心枢纽,强强联合、拆分重组、混合参股、关停并转、内部重组等多种方式的重组整合案例将持续涌现,呈现出四个“更加”趋势。
 
一是更加聚焦提升竞争力,扎实推进战略性重组。中央企业未来将以全球化的视野,站在提升国家竞争力的角度整合全球资源,改变过去以国内市场为主、以提高市场化运行效率为目的进行重组拆分的传统观念,从“国内竞争为主”向“国内外竞争并重”转变。同时,在充分认识到中央企业与国际龙头企业在体量上依旧存在差距的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按照“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的原则,稳步推进装备制造、煤炭、电力、通信、化工等领域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本更多向符合国家战略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努力提升国际话语权和企业竞争力。
 
二是更加注重重组质量效果,加快推进内部资源重组。过去几年,国有企业重组整合的优势日益显现,重组整合红利逐步释放,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协调、不平衡、不深入等问题。2018年,中央企业集团层面的重组整合不再是简单强调形式上、规模上的加速,而是更加注重重组的质量和效果,更加注重内部资源整合和协同,更加注重提升企业的整体功能和运行效率。中央企业将以重组整合为契机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形成业务、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和全面融合,真正达到“1+1>2”的积极效果。从地方国有企业看,未来一年内,各地国资委所监管企业的产业布局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将进一步提升,企业之间的重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特别是一些同类型业务的公司,资源整合将全面展开,甚至可能会出现按照“一个业务板块,一家集团公司”,或是按照“一个产业,一家集团公司”去进行重新整合的情况。
 
三是更加发挥产业协同作用,稳步推进企业重组整合。在当前重组整合工作全面铺开的基础上,国有企业将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间的协同效应,深入推进产业链上下游的互助合作,加强产业链上下游重组并购力度,推动向高端价值链的延伸与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同时,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之间、地方国有企业相互之间资源的优化组合迹象已经日益明显,资源整合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兼并重组、交叉持股、财务投资、战略联盟等多种合作模式将大量涌现。
 
四是更加关注产业发展方向,积极推进新业态新领域重组并购。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及科技产业革命的方兴未艾,促使我们必须更加理性、谨慎地看待中央企业在传统领域,特别是对资源能源类项目的重组并购。中央企业为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将紧密围绕国家战略发展方向、行业发展方向、市场需求方向,积极推进新业态、新领域重组并购,特别是对重要性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共用技术平台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加强重组并购。同时,战略性新兴产业并购坚持市场化机制,保持企业活力与竞争力,维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高效率。
 
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入推进
由子企业升至集团层面,下半年稳妥推进2-3家央企集团层面实施股权多元化。集团层面的股权多元化,有利于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指出,探索在集团公司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特定领域,坚持国有资本控股,形成合理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在其他领域,鼓励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
 
截至2017年底,共有中国联通、上海贝尔、华录集团等3家央企从集团层面开展了混改的探索。
 
2017年8月,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中国联通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情况的专项公告,正式披露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和拟改革的内容要点。引进互联网企业参与混改是中国联通混改的重要看点之一。中国联通780亿混改方案出炉,拟引入腾讯、阿里、百度、京东等多位新的战略投资者。这无疑是为全国其他国有企业树立了增资扩股、转让引入民营资本的标杆,且参与者实力强,具有互联网基因的BATJ(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更是为中国联通可能的未来发展模式提供了支持。
 
股权比例。从混改方案显示的股权结构来看,混改后联通集团合计持有公司约36.67%股份,中国人寿10.22%、腾讯信达5.18%、百度鹏寰3.30%、京东三弘2.36%、阿里创投2.04%、苏宁云商1.88%、光启互联1.88%、淮海方舟1.88%、兴全基金0.33%和结构调整基金6.11%,具有国资背景的联通集团、中国人寿、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合计控股53%。混改为联通注入多元化的市场活力,同时国有控股确保其坚定执行国家战略,承担社会公益属性。
 
战略投资者。联通混改引入战略投资者,其中互联网公司主要聚焦零售体系、渠道、内容、家庭互联网、支付金融、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对于垂直行业公司,在包括物联网、系统集成、综合信息服务等方面展开合作;对金融企业及产业集团,会在产业互联网、支付金融等方面加强合作,利用产业基金的方式拓展合作机会。这些合作包括商业模式的合作、新服务的合作,也包括未来在资本层面的合作。
 
法人治理结构。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董事会名额分配为国有董事6个,民营董事4个,独立董事5个。联通通过扩大股权的方式引进民营战略投资者,引入市场化属性更强的民营新股东代表担任A股公司副总裁,向市场化治理结构转变,市场化的决策因素会大幅增加。
 
管控模式。机构精简的总体思路是:瘦机构臃肿之身,改人浮于事之象,健高效管理之体,打造“小管理、大操作、强协同”的组织架构,建立起面向客户与市场、为一线提供服务的倒三角服务支撑体系,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股权激励方案。根据“中国联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方案”公告,此次联通股权激励覆盖7000多人、规模8.48亿股。每股人民币3.79元,相比复牌前中国联通股价7.47元,超过7000人将半价购买中国联通股权。
 
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由2014年“四项试点”到2016年“十项试点”,今年提出“双百试点”。下半年“双百企业”将一企一策提出综合性改革方案,推动综合性改革。同时,扩大投资运营公司更多自主权,增加落实员工持股试点等。
 
四项改革试点。2014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启动了“四项改革”试点,将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
 
十项改革试点。2016年,在“四项改革”试点基础上,又推出包括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等“十项改革”试点,其中即包括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诚通、国新),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神华、宝武钢、五矿、招商局、中交、保利),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中国建材和中材集团、中远集团和中国海运、中电投集团和国家核电),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三批五十家),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中央企业10家),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试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这一套改革“组合拳”与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高度契合,在市场化改革方面迈出的实质性步伐,这些举措使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完善。
 
双百企业。将要实施的双百行动,会专门选取百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家地方国有骨干企业,深入推进综合改革,打造一批改革尖兵。目的在于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聚焦重点难点,补齐改革短板,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打造一批治理结构科学完善、经营机制灵活高效、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的国企改革尖兵,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强化市值管理,增加股东回报
树立以提升内在价值为核心的市值管理理念。在国企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积极打造主业、实现优秀的价值创造,同时综合运用股权激励、并购重组、引入机构投资者等多种价值经营手段,进行市值管理实践,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强化竞争力,赢得投资者对公司的长期认同和支持,实现国有资本的做强做优、保值增值。
 
树立以提升内在价值为核心的市值管理理念。随着资本市场的完善和发展,传统“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的弊端日渐凸显,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积极推进市值管理,有利于减少“利润最大化”标杆指导下经营管理中的短视行为,促进经营理念向市值(股东价值)最大化转变,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国企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积极打造主业、实现优秀的价值创造,同时综合运用股权激励、并购重组、引入机构投资者等多种价值经营手段,进行市值管理实践,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强化竞争力,赢得投资者对公司的长期认同和支持,实现国有资本的做强做优、保值增值。
 
发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产业整合的平台作用。当前央企及下属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已达68.9%,半数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在公众化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综合运用多种合规手段提升市值管理绩效,以优秀的市值表现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赢得投资者及资本市场的认同,增强国有资本价值创造能力。 
 
盘活上市公司的存量股份,强化资本运作能力。股市瞬息万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市值管理的实践中,应当根据市值的变化情况、结合资本市场环境,运用股指期货等投资工具或并购重组、再融资等资本运作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和价值经营,充分发挥价值经营在市值管理中的杠杆作用,获取资本溢价,促进市值的持续优化、稳定提升。
 
为建立管理层的长效激励机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当将市值纳入股权激励计划,将高管收入与股票的市值表现直接挂钩,扩大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交集,提高管理层的市值意识和股东回报意识,同时引入经济增加值、资本成本等多重考核指标,以国有资产的长期保值、增值为市值管理目标,避免单纯追求市值短期最大化的市值管理投机行为。
 
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增强市场和投资者认同感。市值管理实质是我国资本市场环境下、具有中国特色的价值管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完善,上市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值之间存在偏离,这就需要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推进与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争取投资者的认同,促进价值实现最优化。
 
为进一步提高国有控股上市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打造“阳光国企”,在新一轮的国企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不断的沟通,一方面可以消除误解,赢得投资者对其价值认知基础上的支持和认同,提高资本市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未来经营的信心;另一方面,可以让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更好地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保障公众对国有资产运营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促进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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