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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租赁服务管理的通知》文件解读及专家意见

2020-03-16 10:05:37  来源: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摘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协同兼顾,统筹推进。目前,北京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在坚持疫情防控力度不减的前提下
关键词: 防控 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和发布该通知?
 
  1.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协同兼顾,统筹推进。目前,北京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在坚持疫情防控力度不减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解决好群众租房居住等紧迫性、刚需性生活困难,切实做好“安居乐业”的兜底保障工作;另一方面要妥善安排住房租赁企业等民生行业复产复工,确保城市稳定运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2.疫情防控仍是当前第一要务,防控工作依然艰巨繁重。住房租赁企业复工,要坚决服从疫情防控需要,要在符合高标准和严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提供住房租赁服务。该通知就是对住房租赁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提出的具体要求。
 
  二、根据该通知,住房租赁企业和人员进入小区开展服务应该注意什么?
 
  要注意四个方面:
 
  第一,企业复工进入小区开展业务要提前经过审查。租赁企业必须是企业经过开业信息报送、从业人员经过信息登记、收房租赁合同有过登记备案的,而且原则上每个企业每个小区只能择优推选一名从业人员进入小区提供服务。
 
  第二,复工企业实行名单管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一将审核后的企业、人员名单及房源信息告知属地社区居委会联系人后,企业才能申请进入小区。
 
  第三,名单内的从业人员首次进入小区要经过社区审查。从业人员要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所属企业并出示身份证、信息卡等证件,经社区工作人员确认属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核实通过的企业和人员名单,且现场查询“北京健康宝”结果为“未见异常”的,才能进入社区开展业务。
 
  第四,从业人员进入小区带领客户看房也有具体要求。一是要向社区出示当日“北京健康宝”的结果,经社区同意方可进入小区;二是原则上,从业人员带看客户每天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只能带一名客户。三是带看房源时,要做好房屋消毒、通风,与客户保持适当距离。
 
  三、根据该通知,群众租赁住房应该注意什么?
 
  当前我市小区实行出入证管理,目前新租房屋的,新租客需要办理出入证。办理出入证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住房租赁合同要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到市住建委办理登记备案;二是当日“北京健康宝”的查询结果为“未见异常”;三是要由企业从业人员陪同承租人到社区申请办理出入证。
 
  专家意见: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认为,该通知是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细化了原有的住房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了群众紧迫的租房需求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诉求。这是落实习总书记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的具体政策措施。随着该通知的落地实施,一方面,群众租赁住房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有助于推动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恢复;另一方面,帮助和引导住房租赁企业尽快有序复工,是急企业所急,可以切实降低疫情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造成的冲击,减少企业损失。
 
  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陈志认为,当前疫情防控时期,恢复生产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很重要,社区完全禁止外来人员进出,其实是与中央精神不符的。《通知》提出以健康宝的查询结果作为进入小区的依据具有很强的导向意义,强调了大数据对人的健康可查询,其实只要社区、企业、承租人都认真落实好各自的主体责任,做好各种措施,每一个环节都相互衔接好,非本小区人员进入小区的风险是可控的,和我们小区居民外出上班再回家没有本质的区别。也希望街道办事处积极与辖区内的各中介,租赁门店进行沟通,形成良好的互动,同时也期待更多类似的政策出台,进一步推进健康状态查询应用,精准制定防疫措施,积极促进复产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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