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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涉足社区O2O必须克服三大障碍

2014-11-12 13:29:03  来源:品途网

摘要:其实无论何种模式的O2O,离真正的成功还很遥远,但有一个基本事实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Offline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性因素。
关键词: 社区O2O

    O2O概念越来越火爆,特别是随着彩生活登陆香港股市、社区001融资1个亿、e袋洗A轮融资2000万美金等业界资本事件的刺激,社区O2O让人感到正在成为O2O大潮中最为猛烈的一股力量。


    经过最近二年以来众多企业的探索,出现了各种自认为成功的商业模式,其实无论何种模式的O2O,离真正的成功还很遥远,但有一个基本事实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Offline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性因素。


    也可能是受到彩生活登陆香港股市的榜样诱惑,也可能是已经感受到整体房地产行业衰退潮的逼近,最近发现很多房地产从业者快步加入到社区O2O的开拓者行列,从数量上看,物业公司参与的比例是最高的。对于当下这股热潮,很多人认为物业公司经营社区O2O具有天然的优势,这种观点主要是因为物业公司拥有社区资源,因此自然而言的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必然成为社区O2O的领先者甚至主导者。


    事实果真如此吗?根据笔者最近的调查与分析,物业公司如果不能克服以下三个方面的障碍,社区O2O的大势与之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第一,观念障碍


    安保、维修和小区环境管理是物业的三大主要职能。长期以来,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些职能,社区物业人员在观念上已经将住户业主视为被管理的对象,因此小区物业人员与业主之间逐渐形成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这种关系在客观上是彼此对立的,在有些地方有些时候双方甚至是互不信任相互排斥的。这种观念在小区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中可能不会产生很大的问题,因为彼此交往的次数和深度有限,但是物业公司如果带着这样的思维和理念做社区O2O项目是不可能的,因为无论是购物、家政还是其他的消费项目,物业公司一般是不能提供直接的服务,只能起到中介的作用,物业人员如果不能转换管理者的观念,以服务者的角色搭建公平交易的服务平台,在服务提供者和小区住户之间提供交易的增值服务,商家和消费者都是不会买单的。但是实践证明一个人转变观念往往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是很难的,更何况是一个群体的观念转变,而且是要一个既得利益群体的观念转变,想想都是一个漫长可怕的过程。


    第二,机制障碍


    我们现有的物业公司绝大多数都是房地产商的直属或分支机构,其主要的职责是保持已开发楼盘的正常运营,保证企业的主营业务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形象,在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上处于从属地位,这种从属运营机制一般是缺少灵性的,强调的是执行纪律,不利于创新事物的出现和成长。而我们大家都知道,任何一个社区O2O项目都是属于创新型的,都是需要在不断地摸索和不断尝试中前行的,是没有什么规律可循的,这样的运营模式要求社区O2O项目经营主体必须是独立决策快速反应的,而这是与很多物业公司的现有运营机制相冲突的;另一个更大的运营机制上的障碍是物业公司在经营上一般是没有先行投入概念的,即使需要投入也是先收取业主费用之后再投资的,而社区O2O项目都是需要大资金支持的,而且很多都是先行投入,除非物业公司进行相应的股权改造,否则在运营机制上是无法进行社区O2O项目经营的。


    第三,人员障碍


    表面上看物业公司与社区O2O项目都是做服务的,没有什么不同,对人的要求应该差不多,事实上差别很大,这也是物业公司经营社区O2O项目的最大障碍。


    障碍之一是人员素质问题。所有的社区O2O项目都是为了满足社区住户的需要而生的,都是从现有的生活方式的完善中寻找所谓的痛点。物业人员虽然每天工作在社区,但是90%以上都是非本地居民,对于社区居民的生活方式并不了解,比如消费习惯、生活习性等等,他们很难走进社区居民的生活,很难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建设性意见。另外一点是物业公司人员的技能欠缺,特别是互联网技能和服务技能普遍不高,无法为社区居民提供与时俱进的优质服务,这也是很多物业公司开展便民服务项目很少成功的原因所在。


    物业公司掌握着社区资源,物业人员每天都在与社区住户打交道,在如火如荼的社区O2O大潮中理所当然可以成为弄潮儿,但前提是要除去上面所说的三点障碍,否则,他们只能是看客,最多是个合作者,绝对成不了主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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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fa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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