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方案案例 > 正文

运营商重组,基站公司三合一,谁受益谁受损?

2014-05-01 09:57:00  来源:钛媒体

摘要:电信业重组的呼声不断。眼下,这个被被外界唤作谣言的呼声,却要成为板上定订的事了。此事确为事实,且基本敲定。这也引发了业内的诸多猜测和担忧。
关键词: 电信运营商

    电信业重组的呼声不断。眼下,这个被被外界唤作谣言的呼声,却要成为板上定订的事了。


    昨日晚间,财经网公布了一条消息,称一个由三大电信运营商共同持股的“国家基站公司”将成立,这家公司在级别上同三大电信运营商同级,注册资金达到百亿元的量级。


    钛媒体经有关渠道证实,此事确为事实,且基本敲定。这也引发了业内的诸多猜测和担忧。


    早在今年两会期间,就有人大代表提出设立基站公司,这位代表是来自中国通信服务青海公司(下称中通服)总经理邓晓辉。他当时讲到,随着4G商用的来临,4G基站建设也将大规模启动,而在此建设中首要避免的问题就是重复投资、过度占用土地等资源、电能消耗等问题。


    按照他的理解,上述问题在2G、3G时代非常明显,为此,现有政策或市场主体要跟着4G作相关调整。


    邓晓辉从服务的 中通服公司就是一直承接不同运营商的基建项目服务,或许会成为最终的受益者。但对于行业其他人呢?则未必。


    当时,邓晓辉告诉《人民邮电》报,2G/3G时代三大运营商基站建设总量超过140多万。其中,中国移动70多万个、中国联通40多万个、中国电信约30万个。


    “每个基站的成本平均约100万元,而后期的运营成本非常高,每个基站的支出通常高达数百万元。其中,网络维护成本最大的就是电费,运营商为此要付出百亿元。”他说,“如果”三大运营商联合关闭1万个基站,可减少的支出将超过200亿元;关闭10万个,运营商减少的开支超2000亿元,退还土地面积将达数万亩。”


    这也进一步证明,国家基站公司的成立不是空穴来风,也非一时。这被看作是网业分离的重组方案。所谓网业分离,即将骨干网、接入网等具有公共性质的基础网络交由政府企业垄断经营,其余数据等竞争性业务由社会企业运营,实行自由竞争,同时业务运营商向网络经营者支付接入费用。


    这家由三大运营商共同建立的基站公司,成立以后将把三大运营商的新建基站、铁塔、管道都承揽下来,转而将建设好的基站再租用给三大运营商。


    对于这样的提议,事实上国务院国资委和工信部早在2008年就已经提及,要求三大运营商必须“共建共享”电信基础设施,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


    现实是共建共享产生的成效不显着,受各家博弈和自然条件、环境影响,共建共享占比不足现有设施的30%。


    那么,现在成立一个“国家基站”这样的实体公司就可以推进“共建共享”的进程吗?


    其实不然,由于各运营商在建设当初就没有考虑共享的问题,所以设备的设计强度高或低,不具备共享的条件。


    即便具备,在租金、共建方面都存在很多可操作性差等难题,尤其是三大运营商在落到各个省级公司的头上时,各地的差异巨大,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可以说还停留在表面。


    对于成立这样的实体公司,业内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钛媒体在第一时间跟多位业内人士求证时,都表示这样的事情早有耳闻,并且十之八九已敲定。不过,对于这样的做法不敢苟同,且表达了很多担忧。尽管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可以减少重复建设、过度投资的问题,但是从商业角度来看就是重回垄断了。


    本身目前电信业的竞争就不充分,竞争主体不够多元化,需要的是进一步放松管制,而不是相反;成立这样一家公司,就是重走过度垄断的老路。


    “这等于重回邮电部的时期,大家可能忘了原来的邮电部,办事效率有多低下,费用多么高昂,服务意识有多差。”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把自己的担忧告诉钛媒体。


    在他看来,成立这样的公司等于重新回到改革开放前,现在是改革开放的成就给了政府更大的运作空间,而不是开倒车。


    电信观察者赵宇也担忧称,成立基站公司,本质上是让基础电信运营商沦为虚拟运营商,进一步恶化电信市场,与激活民资的意愿背道而驰。


    目前,至少有三家运营商在竞争,市场的作用远大于政府的作用。按照这个理论走下去的话,中国将来只会有一家电信运营商,一家银行,一家航空公司。


第三十四届CIO班招生
国际CIO认证培训
首席数据官(CDO)认证培训
责编:董光帅

免责声明:本网站(http://www.ciotimes.com/)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文字、图片、LOGO、音频、视频、软件、程序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