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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信息化建设案例

2008-02-19 16:56:33  来源:计世

摘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于2004年6月1日投入运行。进入中心的行政职能部门有31个,设置为登记、建设项目、农业发展、社会发展、税务事项和房屋产权六个服务区。窗口工作人
关键词: 政府信息化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于2004年6月1日投入运行。进入中心的行政职能部门有31个,设置为登记、建设项目、农业发展、社会发展、税务事项和房屋产权六个服务区。窗口工作人员113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13项。中心至今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项目和其他服务事项145000件,按时办结率保持在100%。中心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迅速”的标准、即办件比例为72%,当场办结率为50%;213个审批事项共压缩1200个工作日。

    中心与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网互通,并在互联网上开通了中心门户网站,建立了全天候政务中心办公系统,初步实现网上查询,表格下载和投诉;中心所有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在查询区可免费查询。中心网络完善,电子政务高效、规范、透明。建成新办企业等七类工商注册登记的网上并联审批平台,在农机部门服务窗口实现“上下互动审批”。中心实行服务项目的设立依据、申请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六公开”;大厅设有休息桌椅、引用水、便民电话、免费医药箱、上网、收费传真等等便民措施。

    新都区政务中心的健康发展促进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节约了政府运行成本,节约了办事人的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政务中心便捷、高效、亲民的特色迎来了前来调研的中央党校、省市有关部门领导的肯定、赞扬,全国许多地方同级政府部门前来学习借鉴,认为新都政务中心这个样板工程有特色!

    ——新都区政务中心主任 张红建

  推行“三项服务” 丰富行政服务内涵

    新都区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积极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管理,认真总结试点部门经验做法,在全区推广实施了“三项服务”和“三个环节”制度,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服务由单一向全面服务、一般服务向特色服务转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这个中心以“亲民、便民、利民”为服务理念,按照“程序化、便捷化、透明化、人性化、满意化”的标准要求,推行了“三项贴心服务”制度。一是预约服务制。由服务对象事先预约,政府职能部门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安排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的进程,实行全方位、综合性服务。今年以来,该中心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理各类手续、解决疑难问题550余件(个)。二是延时服务制。按照服务对象的需要,实行未完续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分上下班、节假日办理未办理完的服务事项;对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急事、特事,实行即时服务。三是上门服务制。按照服务对象的要求上门为其办理各类手续,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企业有关会议,对企业进行指导、服务。区家具产业发展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和新繁镇等单位全程跟踪南方香江集团公司手续办理工作,在9个工作日内全部办完公司手续,受到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高度评价。“三项服务”的开展丰富了行政服务内容,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方便了广大群众。

  落实“三个环节”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新都区围绕和谐执法理念,着力解决“为谁执法”和“怎样执法”两个根本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个环节”。

    行政监督劝导: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劝导,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行政建议书》,并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逐步改变原来执法只进行处罚的执法模式。上半年,区工商分局对30余名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相对人进行了行政监督劝导,在相对人对其行为进行整改后,都免于了行政处罚,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行政处罚约谈:在已立案调查且调查终结、核审告知后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约请当事人进行谈话。在谈话中告知当事人其违法行为事实和拟作出行政处罚理由及依据;听取当事人对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分析和被处罚后的整改设想及意见;向当事人宣传拒不接受处罚可能造成的后果。通过约谈,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区地税局推行“税务质疑约谈”,约谈质疑户160户,涉及税金600多万元,既达到了政策宣传和应征尽征的目的,又融洽了征纳双方关系,营造了和谐税收环境。区交通局通过对某公司出租车驾驶员核定的经营权范围外(成都市)违规揽客进行行政处罚约谈,既使驾驶员受到了处罚,接受了教育,又赢得了驾驶员的理解和支持,增进了双方的感情。

    行政处罚回访: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由负责执法监督的同志在规定时间内对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了解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规范、公正及违法行为是否得到切实纠正,进一步教育帮助当事人依法从事,同时征求当事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向当事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对经回访发现执法行为违法、执法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交由案件核审部门、综合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对经回访发现当事人仍存在同样违法行为的,交由案件调查部门促其改正。区药监局对企业进行处罚后,坚持半年内两次回访,了解企业的整改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在整改中遇到的难题。

    落实“三个环节”改变了原来单纯的检查、处罚等做法,通过与违法者交流沟通,变抵制为理解,使行政执法走上了执法与服务并举的正轨,从源头上杜绝了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的现象,开辟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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