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6 09:34:26 来源:KMCenter
自从美国学者伯利和米恩斯(Berle and Means)的著作《现代公司与私有产权》问世以来,关于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问题成了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研究的重点和热点。企业的终极目标到底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还是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成了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随后又一位经济学大师科斯的《企业的性质》一文因为打开了现代企业的“黑匣子”,所以开创了现代企业理论研究的先河。现在回过头来看这里篇经典之作,前者无疑是是从管理学的角度研究企业,后者显然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企业和市场的并存关系。而且现在看来,中国的改革开放成就如果要选几个成功的西方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那么企业理论肯定榜上有名,而且肯定名列前茅。
随后许多经济学者沿着科斯的路线继续研究企业理论,从而逐渐形成了三个主流分支:交易费用经济学(TCE)、产权理论(PRT)和完全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详细资料请参阅《交易费用经济学:过去、现在和未来》,聂辉华)。本文无意探讨企业理论的溯源和发展,但是现代企业理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笔者不能不提到的,这个也许是资本主义的本质,那就是他们都认为:最有资格获取企业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是企业物质资本的所有者,不管是奈特所说的风险偏好的资本家还是张维迎所说的掌握企业物质资产的经营者,都属于这一类。当然这一主流理论遭到了包括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的质疑,这时候利益相关者理论出现了,而且慢慢的成了气候。
笔者曾在以前的博文中提到了《所有权与控制-面向21世纪的公司治理探索》一书(详情请见拙作《评:所有权与控制-面向21世纪的公司治理探索 》,索引该书作者M.布莱尔将利益相关者理论与企业理论做了最好的结合,认为利益相关者承担了企业剩余风险,因而也应该分享剩余收入。这可以说是对股东利益至上最有力的反击。但她的研究仅仅以承担剩余风险为标准,也就是投入资本的专用性,没有考察投入资源的边际贡献率,而且仅仅停留在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就是因为利益相关者的定义还是不够严谨,所以遭到了主流企业理论的有力驳斥。例如现代组织理论的奠基人詹森(Jensen)指出“除了少数几篇—像平乔维奇和弗罗博顿的文章外,很多这方面的文献都没有说清作者脑子里的制度安排”。(《企业理论—治理、剩余索取权和组织形式》,P164-194).也就是说即使员工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但是如果员工没有参与企业剩余控制权的能力,那该怎么办?另外还有日本学者青木昌彦从合作博弈角度也深刻的研究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在该书中,青木昌彦首先建立这样一种企业理论,即将企业看作股东和雇员所有者形成的联盟,共同构成企业特质性资源。通过谈判,分享企业特质性资源产生的组织租,从而达到一种组织均衡。而管理者则被赋予了合作博弈“仲裁人”的角色,负责对要素所有者的谈判进行仲裁,相当于瓦尔拉斯意义上的拍卖者,他制定管理政策的同时,也要确定组织租的内部分配状况。当然根据日本经济资源的实际约束条件,法人(银行)是最大的利益相关者。
国内研究这利益相关者理论最富有成果是两个学派,一个是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杨瑞龙为代表的学派,该学派以深厚的经济学功底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了企业理论中一个核心词汇:契约,并且探讨了专用性人力资本、知识和信息、外部网络化等对企业决策权配置和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影响。改学派弟子聂辉华博士以其博士论文证明了企业中权利的来源不仅是敢于承担风险的人和有钱的人,一个人的声誉同样可以是企业权利的来源。(详细资料请参考聂辉华博士的专著《声誉、契约与组织》)笔者认为该学派虽然肯定了利益相关者可以参与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分配,但是研究范围仍然是在“资本雇佣劳动”命题框架下的修补,也就是非物质资本所有者有权利和资本所有者吃同样的饭,但是没敢进一步大胆提出非物质资本所有者(比如知识)可以吃比资本所有者(比如有钱的人)更好的饭菜
另外一个是以南开大学商学院院长李维安为代表的公司治理学派,与杨瑞龙侧重从企业理论角度研究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基础不同,该学派对利益相关者的研究更多地是从公司治理机制角度研究其参与实现机制。他们在理论上的创新点是:提出公司治理的目标不仅仅是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员以及奥尔森意义上的小集团(指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的骨干和知识所有者)的相互制衡,还有科学决策,即公司治理机制。所以他们提出了公司治理的“网络结构”。改学派弟子王辉博士在其博士论文中从公司关键资源入手,认为现实中关键性的专家、技术人员或特殊才能的拥有者、依赖性的供应商或客户等都有可能成为企业权利的拥有者。并且以资源在生产中的相对贡献率和粘合性(笔者理解为是否可以直接显示,即资源的显性和隐性关系,不如一个人很难用语言表达的知识就成为隐性知识)为考核标准,决定资源所有者在企业中拥有权利的大小。(详细请参考王辉博士的专著《企业利益相关者治理研究—从资本结构到资源结构》)
笔者对我国研究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学术成就尤感欣慰,因为上述两个学派的年轻学者凭借自己深厚的学术功底,已经在我国经济学界和管理学界暂露头角。再加上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转型和深化期间,这给我国理论学者提供了丰富的研究素材(比如去年格力电器股权激励的案例)。只要学者们秉承“研究问题本土化,研究方法规范化,研究视野国际化”的思路,笔者坚信指导未来的改革开放理论中一定有我们原创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
因为笔者研究领域为企业理论和知识管理,所以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中比较关注奥尔森意义上的小集团,不是说一般意义上的员工不重要,而是在目前的资本约束条件下,奥尔森意义上的小集团更有可能早些获取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毕竟学术研究不能脱离经济发展现况,我们只有“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在一个完整的利益相关者理论框架下集中精力单独研究一个问题,这样最有可能获取理论和事实上的成功。依次我们可以逐步放松约束条件,让一个成功的理论在更广泛的范围里接受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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