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工智能 > 正文

电子政务甲方运维管理规范

2008-11-20 16:35:02  来源:IT治理研究中心

摘要:经过“十五”期间的建设,某市电子政务已有一定的规模,形成良好的软硬件基础,发展环境逐步完善,全市有近90%的政府部门建立了办公局域网,超过50%的单位建立了行业专网,80%的政府
关键词: 电子政务 运维 管理

    一、电子政务甲方运维管理规范背景

    经过“十五”期间的建设,某市电子政务已有一定的规模,形成良好的软硬件基础,发展环境逐步完善,全市有近90%的政府部门建立了办公局域网,超过50%的单位建立了行业专网,80%的政府部门达到了人均一台电脑,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在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宏观决策和内部管理等领域都建设起一批业务应用系统。据《2006年中国城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测评报告》显示,某市政府门户网站服务水平排名居全国前列。电子政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信息化对政务支撑工作需求的日益迫切,安全、有效的信息化运维任务日益艰巨,然而,当前政府部门对电子政务运维管理普遍缺乏有效的管理方式和手段,政府部门运维管理水平落后于实际需要的情况的存在,使得建立健全甲方运维管理知识体系和规范的工作日益迫切。

    1.1 电子政务工作的重点已从大规模网络、平台、业务系统的建设转向深化应用的运行与维护

    目前,某市80%的政府核心业务已在网上运行,政务内网、外网承载大量党政业务系统重要信息,医保、财政、税务、公安和应急指挥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系统已经进入全面应用状态,因此,电子政务工作的重点已从大规模网络、平台、业务系统的建设转向深化应用的运行与维护。

    1.2某市电子政务系统运维经费比率达到近20%

    随着某市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电子政务投入也大大增加。与此同时,系统建设和应用的深入,也使得电子政务投入中运维经费需求不断增加。据抽样调查统计结果,运行维护费在电子政务投入中所占比率2000年为5%左右,2001年达到10%。市级政府部门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费之比2004年为4.3:1,2005年为4.48:1,基本持平;市委部门及相关单位2004年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比约为5.3:1,区县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费之比2004年为7.1:1,2005年为5.52:1,运行维护费的比重明显升高。

    从总体上看,运维费所占比重达到了系统建设总投入的15%-20%左右,呈现出以建设为主向以运维、应用为主转变的趋势。

    1.3 电子政务运维的三种主要模式

    某市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广泛采用外包方式,电子政务项目外包是一种服务外包,除前期的系统建设外,更注重此后的长期维护工作,而且维护服务不断的调整和扩大。目前,电子政务外包主要有总体统筹负责制、战略合作协议、垫资建设、建设外包而运维自管以及建设、运行维护分开外包等模式。对应于这些外包模式,电子政务系统运维一般采用以下三种模式:

    1、由系统的原开发商负责运维

    2、由部门的信息中心负责运维

    3、建设、运维分开外包,由专门的运维商负责运维、几个系统集中外包给一家公司进行运维

    参与某市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系统项目建设和运维的外包商超过120家,分布非常广泛。据不完全统计,某市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系统中自行建设的项目为3.7%左右,目前有运维服务的项目中,完全自行维护为4%左右,电子政务系统的后续运维服务大多由原建设商继续承担,即主要以采用第一种模式为主,这一比例为87%左右;单独承担运维服务的企业约10余家。

    1.4 电子政务运维项目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据初步统计,我市88%的电子政务项目由原建设商提供系统维护,因此各单位对外包的边界,外包需要具备的条件等问题的实践和认识有限,运维外包项目中需求不明确、服务定价不科学、合同制定不规范、运维绩效考核机制缺失、服务管理较为粗放等现象普遍存在。

    甲方运维管理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运维服务需求不明确

    多数单位不能明确规划运维服务需求,大部分运维项目建议书中没有明确外包服务内容、外包服务提供流程、针对各服务环节的人员配备等。

    2.  运维外包合同制定不严格

    运维外包项目总投资额过亿元,但只有极少数单位的合同比较完备,绝大多数只有2-3页的总价合同,甚至出现几千万的外包合同居然只有一页纸的现象,外包的范围、服务、成本、质量、人员、风险、安全等要素欠缺。不严格规范的外包服务合同,难以对外包商的服务提供形成法律约束力,外包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3.  运维服务缺乏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

    各单位难以区分外包服务质量的优劣,更无法对运维服务进行绩效评价,几乎所有运维项目未引入绩效评价机制和第三方监理机制,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4.  缺乏运维外包商准入资质标准

    约88%左右的电子政务项目后续运维服务由原建设商继续承担;单独承担运维服务的企业约10余家。政府部门网站全面采用了托管方式。大多数委办局的多个业务系统一般委托给一家或两、三家企业进行开发维护,少数委办局几乎每个系统的开发商都不同,由于缺乏外包商准入资质,造成了参与电子政务运维的企业多达数百家,运维企业的业务范围雷同,受运维服务资源和能力的限制,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事故隐患。

 


第三十五届CIO班招生
国际CIO认证培训
首席数据官(CDO)认证培训
责编:

免责声明:本网站(http://www.ciotimes.com/)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文字、图片、LOGO、音频、视频、软件、程序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