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安全 > 正文

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五个等级

2011-09-27 14:41:27  来源:CIO时代网

摘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体系包括: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标准、等级设备标准、等级建设标准、等级管理标准等,是实行等级保护制度的重要基础。
关键词: 系统安全 信息安全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体系包括: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标准、等级设备标准、等级建设标准、等级管理标准等,是实行等级保护制度的重要基础。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规定的规定,我国实行五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由用户来决定如何对资源进行保护,以及采用何种方式进行保护。

    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本级的安全保护机制支持用户具有更强的自主保护能力。特别是具有访问审记能力,即它能创建、维护受保护对象的访问审计跟踪记录,记录与系统安全相关事件发生的日期、时间、用户和事件类型等信息,所有和安全相关的操作都能够被记录下来,以便当系统发生安全问题时,可以根据审记记录,分析追查事故责任人。

    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
具有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的所有功能,并对访问者及其访问对象实施强制访问控制。通过对访问者和访问对象指定不同安全标记,限制访问者的权限。

    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将前三级的安全保护能力扩展到所有访问者和访问对象,支持形式化的安全保护策略。其本身构造也是结构化的,以使之具有相当的抗渗透能力。本级的安全保护机制能够使信息系统实施一种系统化的安全保护

    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具备第四级的所有功能,还具有仲裁访问者能否访问某些对象的能力。为此,本级的安全保护机制不能被攻击、被篡改的,具有极强的抗渗透能力。

第四十一届CIO班招生
国际CIO认证培训
首席数据官(CDO)认证培训
责编:kaifangli

免责声明:本网站(http://www.ciotimes.com/)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仅限文字、图片、LOGO、音频、视频、软件、程序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