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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火热:传统金融谋转型 央行提示防风险

2013-08-14 08:40:40  来源:IT专家网

摘要:互联网支付已经纳入正常监管范围,但P2P、众筹等监管还处于空白状态。到2013年,互联网巨头掀起移动互联网并购潮,同时,互联网开始渗入到金融、打车等各个传统领域。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历年互联网大会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风向标,也是互联网公司沉浮的见证者。


    从2010年团购火热对移动互联网机会的探索,到2011年移动互联网创业公司兴起,2012年互联网公司入口争夺,再到2013年,互联网巨头掀起移动互联网并购潮,同时,互联网开始渗入到金融、打车等各个传统领域。


    在2013年互联网大会上,互联网金融论坛无疑成为最大的亮点,也是人气最旺的论坛之一。几百人的场地座无虚席,观众甚至席地而坐或站立在角落听完整场论坛。


    互联网金融创业者,希望在大会上结识更多同业者;或是传统投资管理公司,正谋求通过互联网涉足小微投资管理领域;或是传统金融IT服务公司,希望利用自身技术能力投身互联网金融创业;或是投资者,正在关注政策并不明朗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持谨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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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互联网金融创业者激动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来到互联网金融论坛现场,并发表演讲。在互联网金融从业者看来,这透露着央行对互联网金融关注的积极信号。


    切入互联网金融的不同角度


    互联网金融的结合,呈现着不同的业态,可分为以下模式:


    一是阿里金融。阿里金融之所以自成一派。阿里金融的创新之处在于,基于对商家、用户数据的分析,建立了自己的风险控制模型。


    二是P2P模式,行业统计数据显示,到2012年年末,P2P贷款服务平台超过200家。这些P2P公司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对个人的纯平台模式,另一类则构建资金池,或者进行期限错配。对于前者,监管机构持鼓励态度;对于后者,由于没有金融牌照,存在法律风险。


    三是金融产品垂直搜索平台。他们认为,互联网首先应解决的是信息不对称问题,与P2P市场几百亿的规模相比,与做银行金融产品对接存在更大的市场空间。P2P提供的服务是有限的,主流的贷款还是来自传统金融机构。银行业一年新增贷款10万亿左右,而P2P规模仅几百亿。P2P与银行相比,其实是九牛一毛的事。我觉得还是要做九牛的事。


    四是众筹,即B2C模式,企业通过众筹平台,面向用户融资。在互联网大会现场,网站今年初上线以来,已经帮助几十家企业募集到资金,其中单笔最高500万元,累计帮企业融资5500万元。


    热闹并不只属于互联网金融公司。基金公司和传统金融服务公司,也在寻找与互联网的契合点。


    例如,一位基金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将更多的与互联网结合,例如,微信支付上线后,考虑在微信公共账号中加入相关模块,希望用户可通过微信支付购买基金;也在考虑在淘宝开店的模式。一位投资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之前主要做大额投资管理,而大额投资管理市场已经成熟,公司正考虑通过互联网方式介入小微金融服务领域,可能会采取P2P模式。而一位金融IT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公司过去积累的业务经验,正在考虑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将采取金融产品垂直搜索模式。


    央行透露三点信息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互联网支付已经纳入正常的监管范围,但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还处于空白状态。


    互联网大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演讲和媒体沟通中,透露出以下三点信息:


    第一,央行最近做了一些调研,大家提出希望有监管,这是一个基本共识。但是怎么监管、谁来监管,还需要做大量的调查和认证。如何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是世界性难题;


    第二,鼓励创新是央行出台互联网金融管理措施的首要原则。刘士余认为,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行业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金融已经形成了相互博弈,共同发展的态势。两边是交叉进行、相互促进的;


    第三,提醒互联网金融从业者注意防范风险,不能触碰法律底线。


    以P2P行业为例,刘士余担心,P2P如果做成线下,脱离了平台操作功能后,就会演变成资金池,出现影子银行。刘士余表示,P2P有两个底线不能碰:一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二是非法集资。


    “我不希望有的公司触犯法律,我更多的支持大家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寻找空间。有些P2P平台内部已经出现了道德问题, 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操作和信用风险。”刘士余说。


    刘士余用一个比喻表达了对互联网金融的看法:“如果孩子在家折腾,盘子碎了,沙发捅出窟窿,这都可以,孩子以后可能有出息;但如果孩子在家把房子烧了,将来一定没出息。一定不能让孩子放火把家烧了,一定不能让人放火把新的业态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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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光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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