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9 16:49:44 来源:互联网
近六成用户愿意为网络上的内容付费,这是易观在2019年1月《中国网民内容付费生态调研》中所显示出的。然而如果往前推几年,这样的数字是不可想象的。
就像大多数互联网产品的一样,数字化的精神类产品也是在免费、分享的精神中从实体转型而来,以此为用户带来了便利,但也为产业带来了阻碍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对知识产权的淡漠。不过好在随着国家政策的及时出手、以及内容平台方等各环节的协助,不论是市场环境还是大众意识都有了飞速发展,为好内容付费也逐渐成为了共识。
来自广州的医院会计侯昕感同身受:
随着“付费”这种保护措施的推广,著作权渐渐进入了我们的生活。起先是游戏。很多设计巧妙、画面清晰的游戏开始收费,或者只免费开放部分关卡。人们对游戏的喜爱程度可以说不分年龄、不分性别。尽管我本着只玩免费游戏的宗旨,也因为入迷而曾经沦陷在“小鳄鱼爱洗澡”这款游戏中,但最终因为游戏花费时间太多忍痛割爱了。
接着是音乐。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不是所有的歌都能免费下载了,喜欢听歌需要申请加入某个APP成为会员,才能悠然自得地欣赏音乐。因为版权的原因,一个APP不一定会囊括所有的歌曲,这就给众多APP生存提供了空间,于是我拥有了两个音乐APP的会员资格。
为视频APP的好看剧集买单,为热播的付费综艺节目买单也是有的,这样就不必守在电视机前隐忍那随时插入的广告,也不用放弃喜欢的节目。
这些由版权而产生的付费项目,是一种精神消费,而这类消费在我的生活中占比极少,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付费娱乐”若运用得当,可以换来高性价比的有张有弛的生活。
其实不论是实体产品还是数字产品,不同的只是呈现方式,对于内容生产者而言,都是宝贵的劳动产出。当大众为内容付费的意识不断成熟,生产者所获得的也不仅是应有的经济报酬,而是来自使用者的尊重,以及继续创作的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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