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京大数据产业年会将倡导第四种数据交易模式
2016南京大数据产业年会将倡导第四种数据交易模式
2016-11-21 14:41:10 来源:数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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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1 14:41:10 来源:数据观
摘要:由南京市经济信息委员会、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会主办、南京大数据产业协会、中国大数据产业观察网(数据观)等单位承办的“2016南京大数据产业年会与大数据发展高峰论坛”将于11月26日在南京举行,年会期间将发起企业大数据开放与共享合作倡议。
关键词:
大数据
来源于企业 共享于企业 创新于企业
2016南京大数据产业年会将倡导第四种数据交易模式
由南京市经济信息委员会、中国(南京)软件谷管委会主办、南京大数据产业协会、中国大数据产业观察网(数据观)等单位承办的“2016南京大数据产业年会与大数据发展高峰论坛”将于11月26日在南京举行,年会期间将发起企业大数据开放与共享合作倡议。
2015年4月起我国正式启动发展数据交易业务,各区域、各类型的大数据交易平台相继成立,包括政府主导大数据分析结果交易模式,政府与企业合作经营数据产品交易模式和纯企业交易中介三种模式。而现实中,千万中小企业中所产生的海量数据,或不具备直接交易条件,或认为在交易平台上的价值无法实现等问题,大量的数据交易中心仅活跃在少数大型企业圈,数据交易的开放程度与价值班显效非常有限。如何促进企业个体数据开放、区域城市数据共享,打破数据信息壁垒,聚合增加数据价值是我们大数据从业者共同关注的问题。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本身也在商品化。2016南京大数据产业年会发起的企业大数据开放与共享合作倡议将倡导全新的交易模式——大数据交易4.0,这种新的交易模式来源于企业,共享于企业,创新与企业,其核心理念为去中心化、开放共享、众筹创新,实现大数据信息的“跨界整合、聚集增值”,以实现企业数据标准化建构、企业数据衍生创新项目、企业数据交易价值激励。最终,让参与企业成为数据运营者,而非单纯的出售者或数据结论使用者。
数据观获悉,该模式将首次打破各中心、各行业壁垒,打破原有的流通模式,通过来自于企业同时反馈服务于企业,跨界服务于第三方企业,做强数据经济三种方式最大程度的发挥大数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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