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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剖析高通起诉魅族的那些事 阿里或当和事佬

2016-07-01 17:51:31  来源:北京视窗

摘要:一周前,高通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称魅族侵犯了自己持有的3G和4G方面的通讯专利,并拒绝支付该专利费用,故此索赔5 2亿元。
关键词: 高通 魅族 阿里
  一周前,高通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称魅族侵犯了自己持有的3G和4G方面的通讯专利,并拒绝支付该专利费用,故此索赔5.2亿元。随后魅族召开了简短的记者沟通会并阐明了自身态度。然而昨日,高通变本加厉发出了第二封声明,并且再次针对九项发明专利对魅族公司提起了诉讼,同时索赔人民币900万元并且寻求对魅族产品的禁售令。(跟之前是两个案子)
  如今高通和魅族之间的博弈已经成为了近期科技圈最受关注也是最有意思的话题之一,这两家公司的关系以及纠纷错综复杂,或许我梳理过后,你的心中能够更清晰的做出决定,到底支持谁。
 
  首先,案子因魅族而起,错在魅族是一定的。保护知识产权,缴纳专利费理所应当。但是高通收取的专利费是否合理、平等,这又是另一个层面的事情,也是魅族拖延缴纳专利费的最主要原因。(事实上,高通去年的反垄断案已经被发改委处罚了60.88亿元并修改了一定的专利费收取机制)
 
  再继续往下说之前,必须要先引入一个概念,即“标准必要专利”,用通俗的语言来解释,标准必要专利就是在产品研发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使用到的专利技术(相当于一种垄断)。而魅族所侵犯的很可能就是这样一种专利(魅族没用高通芯片)。虽然没有明文的规定(有相关案例),但在机会转瞬即逝商业环境下,这种专利的使用者通常是可以先使用该专利(无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再与其实际持有者进行谈判并付费的。(对于评论说“有本事别用人家专利”的网友,魅族真的做不到啊....)
 
  在针对标准必要专利的谈判中,国际上有个所谓的“FRAND原则”,即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也是魅族副总裁李楠口中多次提到的),公平是指要求占有主导地位的公司不能在相关市场上利用知识产权许可限制竞争;合理是指对使用者收取相同的费用(先注意这里再看下面);无歧视是指无论被许可人是谁,基本的许可条件应该相同。这一原则也正是魅族认为的高通的痛点所在。
 
  按照魅族的说法,高通会和中国的每家手机厂商都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上面的专利费、芯片价格都是统一的。然而随后还会秘密的再签署第二份协议,在遵守高通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允许各厂商利用自身的资本来与高通讨价还价(比如通过专利的交叉授权)来获取高通更低的芯片价格或专利费点位。这也就是魅族李楠在沟通会上所说的黑盒子(当然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能够证明)。你也许会说人家厂商能谈得下来是人家的本事,管你魅族什么事。的确,这样说是合理的,但是针对不同厂商的不同专利费乃至芯片价格毕竟还是打破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悖于之前提到的“FRAND原则”。试想一下,长此以往,大厂商可以获取低廉的芯片价格和专利费价格,那么没有资本谈判的小厂商是否还有出头之日呢?
 
  另外再说魅族抓住高通不放的还有一点,就是其按照整机售价的65%为基数收取专利费的这种机制。按照李楠的说法,我们买一台3000多元高端机,有很大一部分钱是花在了更好的材质、更好的屏幕和更大的内存上面,而这些增项跟你高通的专利技术实际上没有一毛钱关系,况且现在通讯功能已经成为了智能手机中很小的一部分功能。这样说道理是有的,但是实际上很难改变现状,毕竟人家高通已经缴纳了60.88亿的巨额罚金,经过修改的专利费收取机制也得到了发改委的默许。
 
  最后说说对这案子发展的个人看法,其实结果八成就是两家公司和解,重新回到谈判桌,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谁都耗不起,第二个是谁都输不起。作为一件知识产权纠纷案,本案牵扯范围之广可谓前所未有,官司打起来,魅族势必需要举证高通签署的第二份秘密协议,这一举证势必就要牵扯到另外100多家厂家,取证困难不说,没准还得牵扯到MTK和三星的利益,没有个3-5年恐怕很难判得下来。再者,如果事情闹大,魅族败了(当然,钱还是应该交的),品牌形象受影响不说,没准还得被禁售,投资方也就是阿里爸爸的利益必然也会受损,这是阿里所不愿看到的(毕竟还等着魅族上市捞一票呢),所以到了紧急关头,阿里很可能将替干儿子当一回和事佬,毕竟都是身家上千亿的国际知名大公司,阿里的面子高通还是要给的。
 
  最后还有点高通的背景资料,权当一看。上个财年,高通全球营业收入为约合1612亿元人民币,中国大陆约为850.57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高达52.75%。过去十年间,高通来自中国大陆的营收增长了7倍多,而全球市场仅增长了不到2倍。在2006年到2015年期间,高通在中国大陆的收入合计约4000亿元人民币(瞎了)。所以,知道中国市场对高通来说有多重要了吧....对魅族的诉讼也就是一次杀鸡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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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fa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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