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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细则 银行系和P2P的博弈产物

2016-01-12 09:46:10  来源:国际在线

摘要: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的出台,行规范之名。其中一条明文规定,网贷投资平台不得提供担保服务 ,本息承诺视为违规。
关键词: P2P
  去担保的受益者是谁?
 
  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的出台,行规范之名。其中一条明文规定,网贷投资平台不得提供担保服务 ,本息承诺视为违规。
 
  去担保化,是遏制本溪承诺的乱象的职责所在,还是另有背后既得利益者的驱使?投资人无从知道,但这层关系,确实真实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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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去担保化是为了靠拢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网贷市场,但不要忘了,去担保的前提是一个国家市场中完善的征信体制,而这一点,则是当下国内市场中最缺乏的。
 
  从市场长远发展来看,笔者不否认去担保的必然性和进步性,但当下的国内市场,无论是对于投资人,还是平台自身生存和发展,都显得很具阻碍性。
 
  而总所周知,眼下能与传统银行金融形成抗礼之势的正是门槛低、周期灵活、收益较高的互金行业。那么,毫无疑问的,作为传统金融秩序的既得利益者,银行坐收渔利显而易见。
 
  禁止线下业务,仅是为了运营规范?
 
  不满于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白手起家草根乱市的做法,但面对市场竞争又无力回天。监管政策的出台,对于传统银行,确系“维权”利器。不允许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线下渠道开拓市场开展业务,则是维护银行利益的又一体现。
 
  刚看到这则规定,笔者也十分疑惑,起初只以为是维护行业监管所在,防止线上线下交叉业务,会有传销之嫌,类似于之前出现的e租宝事件。然而与同行前辈请教探讨,才稍有明了。
 
  线下业务一直以来都是银行的强项,全国覆盖、省市县串联的广泛营业网络,赋予了银行网络所不及的地域性优势,更便于开展线下地方业务。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涉入,则很有可能破坏这种生态平衡,在某种程度上带来行业交易的混乱。
 
  由此,不难看出,在这次出台的细则背后,又不小的银行势力的牵制。
 
  三益宝:合理转化“本息担保”,依旧占据竞争优势
 
  “本息担保不可用,但也并不代表P2P无计可施。”在行业采访中,三益宝网贷平台负责人指出,在这场银行和互金的利益争夺和商业博弈中,互联网金融自身的更具灵活多元的特性,或能起到对抗作用。
 
  以三益宝网贷平台为例,该平台成立至今,从未提出本息担保,但在投资人之间的信任度很高,运营一直稳健持续。
 
  如何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运营模式的清晰定位和风控体系的严格把关。该平台采取的是七级风控,对借款企业实行70%以上绝对控股,企业的实物资产掌握在平台手中,有效保障平台在整个投资交易过程中的主动权,不用“本息担保”的方式,依旧可以达到很高的安全系数。
 
  且这种风控保安全的方式,把风险控制在借款源头,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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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chen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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