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阿里腾讯是企业史上前所未有的新物种。
先说说腾讯有多可怕。
去年 11 月,腾讯市值突破 4 万亿港币。自上市以来,腾讯市值涨了约 530 倍,平均每天增加 6.4 亿人民币。
更可怕的是,每次腾讯股价下跌都是买入的机会。
尽管马化腾是个个性温和的奶油小生,但股市上的腾讯正在变成一家“逆天”的企业。
腾讯比你知道的更强大。
1 月 24 日腾讯总裁刘炽平在腾讯投资年会的分享中一不小心透露一个惊天秘密:
腾讯所投资的企业的总价值比腾讯市值高,增速也不比腾讯慢。
阿里巴巴的扩张也是差不多的情况。
腾讯、阿里的形象越来越像“八爪鱼”。
现在,正确的问题不是问腾讯阿里“干什么”,而是“不干什么”?
对今天最成功的创业者群体而言,腾讯阿里“二选一”几乎成了必考题,从滴滴与快的的血拼,到最近摩拜与 OFO 的对决,背后都有阿里腾讯的身影。
阿里(A)腾讯(T)合在一起就是 @ ,几乎成了互联网的代名词。
阿里、腾讯的成功,源于“双边市场理论”所成就的“平台效应”:一个平台吸引的卖家和买家越多,网络外部性就越强,用户黏性就越大,边际成本接近于 0 。除非出现颠覆式的技术,否则攻破这样的“平台”是 mission impossible 。
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
从经济学角度看,平台经济的一个特性就在于规模形成正反馈状态,而一般的产业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就变为规模不经济。其中,不但有生产方的规模经济,而且有消费方的规模经济,规模越大越有效,越有效规模变得越大,最终就可能形成很高的市场份额,涉及经济学意义上的垄断。
阿里腾讯涉及了吴老提到的经济学意义上的垄断:
2012 年 3 月微信用户量突破 1 亿,今天已达 10 亿之多;
支付宝月活用户则高达 4.75 亿。
02
阿里腾讯成功带来的新问题,在美国也一样存在。
最新一期《经济学人》杂志的封面文章是“驯服巨人”。
谷歌、Facebook 和亚马逊的“统治力”越来越强,备受指责——规模太大、反竞争、令人上瘾、破坏民主。
亚马逊抢占了美国网购总额的 40 %以上。Facebook 的月活跃用户超过 20 亿,掌控着媒体行业。在一些国家, 90 %以上的网络搜索用的都是谷歌。Facebook 和谷歌这两家公司控制了美国在线广告收入的三分之二。
在讨伐阿里腾讯之前,我必须承认它们的历史性贡献:
点燃了中国的互联网革命,甚至帮助中国站在了全球互联网浪潮的最前沿,实现弯道超车。
降低了创新创业的门槛,激励了无数草根人士投身创业。
极大改善了消费者体验,提升了消费者福利。
对传统企业(例如银行)产生了强大的鲶鱼效应,激活了竞争和创新。
……
03
但是,这世界上没有人会永远是进步的。
大,特别是超级大,本身就是个问题:
如果你修改规则(比如收费标准),被深度套牢的消费者已经没有其他选择。
如果你不断买买买,被收购的目标—创新型小公司大都无法抵挡你伸过来的橄榄枝——长期来看,这会对创新和企业家精神产生抑制。
如果你要压价,供应商必须含泪同意。
如果你做到了以上几点,那就意味着你的优势越来越大,这是一个自我强化的加速器。
有人或许会说:
当年的思科在硅谷也是买买买啊。
但是就涉足的行业之广、影响之大而言,阿里腾讯是史无前例的“新物种”。
对此,刘强东一针见血、毫不留情:
这两年互联网两极化越来越严重,流量越来越集中,全世界都是如此,这是因为互联网是天然的垄断工具。这是危险的事,所以企业不仅要战斗下去,还要不断呼吁,推动整个行业走向文明,这样才能给无数新创业者留下机会。如果十年、二十年后,中国还是 BAT(百度、阿里、腾讯),还是京东、360 这些公司,对这个国家绝对是个不幸的事情。
过去全球的经济和商业体系,都是基于非互联网时代建立起来的。有了互联网之后,现在全世界各个国家的法律法规,还有经济、商业方面的规则,跟互联网时代还是有很多不匹配的地方。
金融大鳄索罗斯也在达沃斯论坛开炮:
这些公司通常是起到创新和解放的作用。但是,随着 Facebook 和谷歌经成为越来越强大的垄断型企业,它们已经成为创新的障碍,并带来我们慢慢才开始意识到的一系列问题。
他们声称他们只是在分发信息。但是,他们近乎垄断的分销商地位,让他们更像公共事业公司。
他们的体量,让其能吞下任何可能发展成他们潜在竞争者的创业企业和新巨头,也只有他们有足够资源,来入侵各自的领地。
当大多数的互联网平台服务都是免费提供时,美国的反垄断模式几乎不可能证明存在垄断。这一模式没有考虑到的,是平台企业从用户那里收集到的极有价值的数据。
04
怎么办?先看看贝尔公司的故事。
电话发明人贝尔于 1877 年创建美国贝尔电话公司。
1895 年,贝尔公司将其正在开发的美国全国范围的长途业务项目分割,建立了一家独立的公司称为美国电话电报公司( AT&T )。
1984 年,美国司法部依据《反托拉斯法》拆分 AT&T ,分拆出一个继承了母公司名称的新 AT&T 公司(专营长途电话业务)和七个本地电话公司(即“贝尔七兄弟”),美国电信业从此进入了竞争时代。
1995 年,又从公司中分离出了从事设备开发制造的朗讯科技和 NCR ,只保留了通信服务业务。
拆分,不是“羡慕嫉妒恨”,而是为了社会利益,为了竞争所带来的不断创新,不断推动社会前进,从而惠及社会大众。
是时候行动了。
2017 年 6 月欧盟反垄断监管机构对谷歌处以 24.2 亿欧元的破纪录巨额罚款。
理由是谷歌在搜索结果中,偏好谷歌自身的购物比较服务,将之置于搜索结果的最顶端,涉嫌扰乱市场。
刘强东在呼吁:
几百年的垄断发展史显示,只有政府最后能解决。
索罗斯在呐喊:
达沃斯是宣布他们的好日子到头了的好地方。监管和征税将是手段,欧盟委员会负责竞争政策的竞争专员维斯塔格( Margrethe Vestager )将是他们的克星。
科技巨头没有足够的意愿,去保护社会免受自身行为带来的冲击。这就意味着,更大程度上,只能由监管机构来保护社会。
应该对它们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管,以保护竞争、创新,以及向所有主体开放的公平的接入。
05
政府该怎么管管阿里腾讯这样的新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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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houli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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