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911恐怖袭击之后,布什政府为了国家安全目的,采取了一系列和信息公开相抵触的政策措施。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在国家安全信息当中采用了并没有提供科学定义的“敏感非加密信息”和“重要基础设施信息”。这一切,都和布什政府为实现反恐目标相关,再加上法院一贯对涉及国家安全决定的尊重传统,使得美国《信息公开法》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抵制。但是,不管怎样,国家安全和信息公开的关系应该是协调统一的关系。
1 911后布什政府所采取的和信息公开相关的政策措施概览
一直以来,小布什政府被冠以自美国《信息公开法》颁布以来最保密政府之一的称号。尤其在2001年9月11日发生了恐怖袭击之后,布什政府限制政府信息公开越演越烈。不管是行政机构还是立法机构都以防御美国再次遭受恐怖袭击为由,采取了诸多倾向于保密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1 执行令(Executive Order)
在恐怖袭击后不到一个月,布什总统就签发了13228号执行令。该执行令要求建立国土安全办公室,并赋予了国土安全办公室极为广泛的职责,包括情报收集、探测针对美国和国外的恐怖袭击、协调所有对恐怖袭击的反应机制等。该执行令也要求建立国土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总统、副总统和内阁官员共同组成。
1.2 《国土安全法》(Homeland Security Act)
美国国会在2002年通过了《国土安全法》。实现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是该法的最主要目标。该法要求设立国土安全部,以回应恐怖袭击。国土安全部包括来自22个不同部门共17万雇员。这些部门包括保密部门、边界巡逻部门、海岸守卫部门以及海关服务部门。该部门的职责就是协调反恐措施和预先防卫策略。这些措施将主要通过该部所属的四个机构执行,包括:边界和交通安全部门;紧急预防和反应部门;化学、生物、核袭击对策部门;情报交换部门。国土安全部不仅延续了13228号执行令所设立的国土安全办公室所应实现的目标,而且还有所扩大。随着国土安全部的设立,国土安全办公室退居次要地位,但是该办公室依然存在于总统的执行办公室内。
1.3 《爱国者法》(The Patriot Act)
2001年美国《爱国者法》的出台也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适应恐怖袭击的需要。该法赋予了美国司法部对可疑的恐怖分子进行调查的职能。美国司法部在具体解释《爱国者法》所赋予的权力时,要求该调查应在没有公众监督的情况下进行。
1.4 埃斯克劳福特备忘录(Ashcroft Memo)
2001年10月,司法部长约翰埃斯克劳福特向所有的联邦机构发布了一备忘录,该备忘录指示所有官员只要存在任何不予信息公开的“合理的法律依据”,就可拒绝相关信息公开请求。该备忘录推翻了前司法部长自1993年以来雷诺备忘录(Reno Memo)所建立的政策,雷诺备忘录只要求公开可引起“可预见的损害”,才可以拒绝该信息公开申请。“合理的法律依据”相比“可预见的损害”来说,对信息能够得以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某种程度上,埃斯克劳福特备忘录似乎存在鼓励信息保密的推定,而这恰恰和雷诺备忘录的推定公开背道而驰。
1.5 关于《总统记录法》的执行令(Executive Order on Presidential Records Act)
美国1978年颁布的《总统记录法》,宣称前总统的官方记录属于全美国人民。该法可使美国总统的官方记录能够得到保护并能够在适当的时间内进行广泛公开。卸任总统可以要求其官方记录在12年内不予以公开。但12年后,该总统记录原则上应得以公开,只是在前任总统或现任总统宣称相关记录具有宪法保障的执法权或者还存在国家安全顾虑的情况下才可以不予公开。
然而, 2001年11月1日,布什总统颁布了一执行令。该执行令出于宪法赋予的执法权考虑,要求审查前总统的官方记录。但是执行令所宣称的执法权范围十分广泛。其不仅涉及已受到法院认可的和总统顾问之间的保密通讯,而且涉及国家安全、律师工作文件和审议过程等内容。该执行令还涉及美国副总统的宪法保障的执法权,该规定是史无前例的。
1.6 卡德备忘录(Card Memo)
2002年3月,白宫公布了卡德备忘录。该备忘录宣称各部门有义务维护并不公开涉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包括生化武器、核辐射和核武器的政府记录。和该备忘录相关的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备忘录就是由白宫的信息安全监管办公室和司法部的信息和隐私办公室联合公布的。该备忘录将政府信息分为三大类,包括加密信息、先前非加密信息或已解密的信息、敏感非加密信息。该备忘录不仅要求当前已过了25年期限的加密信息或没过25年期限的信息将继续处于加密状态,而且对于那些从未加密的信息并且已经向公众公开的信息也可在相关部门的考虑下进行加密处理。最重要的是,该备忘录要求对涉及到美国国土安全的敏感性信息进行控制和维护。该敏感性信息可能会和克林顿政府于1995年颁布的12958号执行令中的加密标准不相吻合。不仅如此,该备忘录也没有对“敏感非加密信息”进行定义。
1.7 其他
2001年9月,首席移民官米歇尔,在司法部长埃斯克劳福特的指引下,向所有移民法院工作人员发布了一备忘录。该备忘录明确了对于特定案件的额外保密程序。它要求法官不公开审理相关案件,并避免向移民法院之外的任何人披露任何涉及到案件的信息。该备忘录也限制移民法院官员对特定案件的存在与否做出确认。
在911恐怖袭击之前,各机构在它们的网站上主动公开了大量信息。这些措施不仅和美国1996年修订后的信息公开法的电子化要求相吻合,也大大减轻了这些机构在回复书面申请时的行政负担。但是在911之后,各机构对信息公开来了个180度大转弯,总体倾向于从它们原有的网站上删除那些各机构自身认为将对恐怖袭击有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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